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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(22) (第2/3页)
??那矮个子男人被问懵了,见森予直勾勾的盯着自己,有些发怵。他指了指站在他旁边,全身湿漉漉的被他叫老梅的中年男人,吞吞吐吐的开口: ??是老梅先发现的。我家就在村口,我听到老梅的喊声,放下手里的活,跑到湖边上时就看见老梅将孙老二从河里拖上来。拖上来后,其他人也就来了,报了警,我们都没动孙老二,当时他已经没气了,谁敢动? ??说着,男人叹了口气,随后又继续道:早上那会,我从屋里头出来,还看到他了当时他应该刚出门,人还好好的没想到转眼工夫人就没了。我早就提醒过他,平时少喝酒。半年前,他还因为喝多了酒,摔一跤把一只胳膊摔骨折了。 ??林葳问:今天,在他死之前,还有谁见过他? ??这时,一个光头男人开口:早上大概七点左右,我在孙老二家门口看到过他,他当时正好往屋里走,我还跟他打招呼,他还应了我,不过没回头,我估摸着他铁定又喝了酒,平时他那人就这样,我就没跟他计较。 ??林葳看向那个叫做老梅的男人,问:你是怎么发现死者的? ??那被叫做老梅的中年男人开口:我家地就在前头不远,拐个弯进去就到了,我一早去地里头干活,累了准备回家。经过这里,我走到河边上,就见一团黑乎乎的东西漂在水里头,我好奇是个啥玩意儿,于是就走进了点,结果一看是个人。我认得那身衣服,是孙老二常穿的下水裤,当时就吓了一跳。我朝村口喊人,喊几声后又跑回来,我寻思那孙老二会不会还有的救,于是就跳进湖里,把人捞上来,结果发现人都硬了,早没气了。 ??森予问:你发现尸体时,他是漂浮在水面的,是吗? ??男人用力的点了点头,随即又开口:对。 ??这时,林葳转身走到尸体边,观察了一番。既然不是意外死亡,很可能是一起刑事案件,在法医没有到达现场前,尸体是不允许擅自触碰或者搬动的。 ??林葳道:死者面部有少量淤泥,口鼻内可见蕈(xn)状泡沫以及少量水草,嘴唇指甲呈现青紫色,腹部肿胀,这些都是溺死的基本特质,头部未见有任何伤口说着,林葳的目光落在死者双手上,发现了疑点。 ??他继续道:手掌呈摊开状,指甲里也未见泥沙水草他微蹙眉宇,呃按理说死者在溺亡前一定会挣扎,那么他的手就不可能这么干净,但是他的指甲缝太干净了这不太符合常理。 ??森予点头表示赞同,既然他能从家走到河边,就说明他当时的意识还算清醒,即便是喝了酒,在溺亡前也一定会挣扎。 ??说着,森予起身,朝对面一片竹林里看去。目前可以确定,这里就是第一案发现场。 ??林葳先生,你怎么看? ??林葳迎上他的视线,和你的看法一样。 ??说着,眸中划过一丝阴冷的暗光。 ??沉吟道:凶手就在这些人当中。 ??森予听完倒是很镇定,他抬头朝对面不远处的几人道:在警察到来之前,你们暂时就站在原地不要随意走动。 ??几人面面相觑 ??十几分钟后,几辆警车以及一辆救护车停在村口。警务人员很快在现场拉起了警戒线,一名年轻的法医提着勘察箱下了警车,看到森予,后有些诧异。 ??森教授,你怎么在这里? ??说话的人是晏城市局主检法医师,徐谨严的大徒弟,袁雨笙。 ??森予:路过。 ??袁雨笙听出了他话中的敷衍,不再细问,微微颔首,朝尸体走去。 ??上头有明文规定,在尸检过程中,若涉及到解剖环节,法医是不能在群众聚集的户外开展工作。在现场,法医只能进行最基本的尸检工作。 ??死者,男性,四十三至四十六岁左右。结合死者口唇发紫,指甲发绀,眼结合膜下出血,无中毒等迹象可初步断定死因是溺亡。尸僵已形成,死亡时间在34小时之间。 ??林葳站在一旁,轻声道:刚才那光头说早上七点左右看到过死者,死者的死亡时间是34小时,现在是十点四十七这样算的话,死者是早上七点半到八点左右遇害的。 ??森予没说话,眼底的神色难以捉摸。 ??*** ??袁雨笙只进行了初步的尸检工作,之后便将尸体拉回了法医中尸检中心。现场留下几名侦查员,负责调查死者身份的一名侦查员。侦查员很快便查出了死者的身份。 ??死者,孙福根,绰号,孙老二。今年四十五岁,是一名光棍,平时靠种田打鱼为生。 ??弄清的死者身份,侦查员对刚才那几名男人逐一进行询问。 ??林葳转身,就见森予站在河岸不远处的一片竹林前一动不动的站立在那里,欣长孤傲的身影在温软的